5月23日,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调停了一同"宠物狗咬伤街坊,主人回绝补偿"的案子。
据悉,00后女孩小楠的宠物狗咬伤了街坊黄女士,然后小楠回绝补偿,还在法院调停时告知法官:"我的宠物狗是知道黄女士的。之前,黄女士从我家门口通过,狗狗从不咬她。而这次是因为晚上天黑了,没认出人,所以才不小心把街坊咬了。"
对此,法官表明:养殖动物形成的人身危害职责归于特别的侵权职责。作为动物养殖者,小楠有义务维护无辜的第三方不受损伤;如不小心形成第三方受伤的,应该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。
经法院调停后,小楠终究向黄女士补偿了2000多元医药费。此事一出后,引来了部分网友的热议。
有网友表明,狗狗是用气味来分辩人的,不存在看不看得见的说法吧,狗狗咬人主人担责是有必要的!
一同,也有网友宣布了自己的阅历:楼下街坊养了一只很凶的狗,看到人就狂叫,还会冲上去,并且还不拴绳,搞得自家小孩每次都躲得很远。某次看见夫妻俩一同遛狗,提示一下他们记住拴绳,成果人家轻飘飘地回了一句"我家狗不咬人",那叫一个气的呀!
近年来,狗狗咬人事例频出,人狗对立也在计激化,这种成果一方面跟不恪守遛狗、养狗规矩相关;一方面也因不讲理的主人回绝补偿二次激化对立。
2019年5月5日,家住广西某地的女孩小黄,在放学回家后不小心被街坊李某的宠物狗咬伤。随后,小黄的爸爸妈妈把女儿带到卫生站接种狂犬疫苗,花费了280元。小黄的爸爸妈妈屡次上门,要求李某补偿医药费,但却被李某回绝。
不得已之下,小黄的爸爸妈妈把李某告上了法庭。
但是,李某不光没有表现出一丝抱歉,还在法庭上大吹牛皮地表明:自己把狗拴在家门口,并且门口没有一点路途通过。小黄分明知道此处有狗,却还要过来游玩,被咬伤也是她的错,与自己无关。
除此之外,李某还说,自己现已给狗狗打过狂犬疫苗了,小黄没必要去打针,所以不会承当该医疗费用。不过,最终在法官的调停下,李某仍是补偿了280元。据悉,在别人没有歹意激怒狗狗的情况下,宠物把别人咬伤了,作为狗狗的主人补偿医药费是应该的。
一般来说,铲屎官从养猫养狗时起,就需要负起相应的职责。这些职责体现在人道关心上,也体现在法令规矩上。照料好狗,遛狗拴绳、捡便便,看住狗狗不咬人、不欺负人等等,既是对自己担任,也是对别人担任。